mylittleprince

安稳爱人

五年

  我信佛,心向善。所以当卡车向我冲过来的时候我在想,我不会死。可当我睁开眼时,已身处一片云海之中。恍惚里我听到铃铛的声音在向我靠近,远处有一辆马车在向我走来。驾车的,是穿着黑白衣裳的小鬼。

  那俩小鬼问我想要去哪,我说我要回去。他们相视一笑,那笑容里有我形容不出的凄凉,我突然很害怕。我回不去了,那我的小孩怎么办。
 
  后来我还是登上了那辆马车,在我的再三恳求下,他们答应我去见见佛祖。与电视里那些宽唇厚耳的形象完全不同,在我面前被称作佛祖的人长得好看极了,要是形容的文艺一些,大概就是陌上人如玉,公子世无双。我被我的珍珠糖叫做人间仙子。而在看到他的时候我好像明白仙子前,为何要加一个人间。

  “你能来到这,说明你心存不舍,倒不如你说出来我与你开解。”在他的声音里,我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不清,想到我的小孩,不免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。“我遇到他那年,他才十三岁,我们两个人的粉丝常说,再过两年我就成了唯一一个霸占了他整个青春期的人了。可是现在他还没成人,我便离开了。要我怎么能舍得。”我感到有泪水划过我的脸庞,努力的瞪大的双眼想要把他憋回去。在挣扎中,我的视线又一点点的清晰起来。对上佛祖的视线,我从那双眼睛里,看到了悲悯。没错我确定,那是悲悯。

  “你那小友只空洞的看着前方。血浸湿了他白衣服。他一动不动的坐了两天,没人能掰开他搂着你的手。”佛祖背过身去,好像不忍再看我的表情。“如果你愿意,就留在我这,替我念五年的佛经。我再许你五年阳寿。”

  我笑了,空旷的天际回荡着我的笑声。我从未觉得人生竟然如此可笑。“呵,都说我佛慈悲,我佛慈悲。可是我佛到底慈悲在哪啊!五年,五年之后怎么办?我怎么办?他又怎么办?”

  “这是你的命数,躲不过的。”命数?我突然不愿再信命数。因为信了命数,就要遵从旨意。我不愿遵从这个旨意。“你是个有佛缘的孩子。我可以抹去你那小友关于你的记忆。甚至可以让你现在就回到人间,只是你永远再不能轮回重生,做我永远的念经人。你愿意吗?”我看着他,点了点头。我愿意,当然愿意。用轮回换陪在他身边的五年,划算的。突然很感谢那串开过光的佛珠。大概是它让我成了一个有佛缘的孩子吧。

  我回到了卡车向我撞来的那天,只是这次我睁开眼时,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。我的心脏清晰的感受到另一个强而有力的心脏在跳动。扑通扑通扑通……那是黄明昊的心跳。我曾无数次伴随着这个声音入眠。

  “朱正廷!你走路就不能看着点!吓死我了。”我伸手搂住了他的腰,用脑袋有一下没一下的蹭着他“我这不是没事嘛。”他推开了我,快步超前走去,走时还那胳膊狠狠的抹了一下眼睛。

  我急匆匆的跑上去抓住他的手臂,那手臂上湿漉漉的,我愣在原地,有些不知所措。他哭了,他居然哭了。上次他哭还是什么时候呢?从韩国回来的那个夜里,我们两个人坐在空无一人的练习室里给对方抹眼泪。

  重获新生的第一天,我本想拉着黄明昊看上一天的鬼片,打着害怕的理由,紧紧的蜷缩在他的怀里,抱住他的胳膊。

  可是人生在世,难免有些不如意的时候。他连夜去了首尔,而我却因为拍摄任务而滞留在北京。拥有一天假期的我拉着助理跑去了宠物市场。黄明昊那么喜欢猫猫狗狗,我想等到我离开的时候,也能留下一样东西陪他。

  我想起突然黄明昊抱着猫时的样子,十足的猫奴样。不行,他还是我的小孩呢,怎么可以让猫做他的小孩呢。我会吃醋的。所以,我决定买一只狗。

  我一眼相中了那个小小的白色比熊,它乖乖的躺在小沙发里睡觉。那样子简直萌化了我的心。我拍了照片发给黄明昊,问他这个狗狗是不是很可爱。他好像也有一天的假期,所以信息回的格外快。“哇塞!你要买他吗?太可爱了吧。买回来我也要抱抱它,我的天,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狗啊,妈呀,我心要化了。”

  我放下了抱在手里的比熊,认真的问老板“有什么比较丑的狗吗。”老板有些差异的看了我一眼。最后给我还是指了指笼子里关着的法斗。我又拍下了那只笼子里的法斗给黄明昊,打算探探他的口风。“这个狗怎么样?”“太丑了吧。还是刚刚那个好。”我收到了黄明昊这样的回复。

  最后我叫来了老板,抱回了那只丑法斗。对 虽然他丑,但是我会很爱他的。因为他不会拥有黄明昊的爱。我很满意。

  我被朱正廷骂了,他说我居然因为一只狗那么激动。然后他买了只丑法斗。真的很丑。聪明的温州人当然知道他是在争风吃醋。这让我感到非常诧异。我觉得他好像有些变了,从那次差点被车撞了以后。虽然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我,却更加直白的表达了。这点变化其实挺好的,起码让我感到很受用。

  所以我一整天的脑子里都是他,以至于我打小猴子的时候都打成了小老虎。新淳哥脾气很好,当然不会因为这些小事生气。不过朱正廷就不一样了,他把截图发给我后打通了我的电话“黄明昊!你连我和新淳都外号都分不清了吗?你是不是不爱我了。”

  我觉得有些好笑,这个人啊,打个跨国电话居然是为了骂我。我是一个很温柔的人,所以当然要去哄他。“正廷,这说明你对我重要啊,你看啊。我打一个小字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老虎。连我的输入法都记住你了。”“这样吗?那好吧,首尔天气怎么样?别穿太厚了!天气这么热别捂坏了。”“那你记得早点休息啊,明天不是要录制吗?别又熬夜。肚子饿了就吃,夜里也可以吃的,最近几天没有见面会的。”他最近越来越瘦,抱起来可以清楚的摸到后背的骨头,我很心疼。“嗯,我知道了,爱你。”“我也爱你。”我挂断了电话,嘴角抑制不住的上扬。我的初恋啊,我的朱正廷,他真是太可爱了。

  黄明昊终于十八岁了。从今天起,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说我霸占了他的整个青春期。这种感觉简直不要太棒。

  今天他在大家都起哄下喝了些酒,最后我拦下了他。可是,他还是醉了。其实我也有些醉了,任由他背着我晃晃荡荡的朝宿舍走去。我心里有些愧疚,因为雯珺今天注定不能拥有他的房间了。

  我用腿缠住了他的腰,十八岁的小孩终于拥有了自己久违的腹肌。大概是吻了太久的原因,我竟然从他的嘴里尝到了软糖的味道。我迷迷糊糊的问他“你吃软糖了?”他点点头,腾出一只抱我的手,从口袋掏出一包软糖,偏头冲我笑。“你要吃吗?”他笑的我腿有些软,差点勾不住他,但是还好他的胳膊很有劲,及时拖住了我。

  怎么办,这种男人与男孩的反转兼备简直要了我的命。还有三年,我要如何才能不后悔。

  今天我十八岁了,朱正廷终于让我吻他了。因为言情小说里的吻总是带着水果糖的甜味,所以为了给他一个浪漫极了的吻,我打算吃一颗水果糖。不过很可惜,直到朱正廷打算回房间了,我都没有找到水果糖。所以我只能慌慌张张的吃了一个放在口袋里的软糖。

  朱正廷像软糖一样软啊,一双修长的腿缠在我的腰上,明明暧昧到不行的姿势却被他做的像舞蹈动作。最后他问我是不是吃了软糖,我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。原来,他尝到了呀。

  两年来,朱正廷一直有些患得患失,我觉得他把每一天都看的很重,每一天都过得太珍惜了。想想还是因为上次离死亡太近吧,所以把生命看的透彻了。我不想劝他,只想要对他更好更好。让他不会再突如其来的落寞。

  当初那个一米七的小孩已经比我高了,今年他好像没再长个了。大概就是这么高了吧,毕竟他已经二十二岁了。我当初二十二对的时候刚好出道,那时候也才和他在一起没多久。从和他在一起后,我就没再长过,我猜他也是这样吧。真好,我多陪了他五年。虽然有些不舍,但还是不得不离开了。

  那只丑法斗长了很大,就和我在粉丝评论里看到的照片一样。不过还好,黄明昊对一切动物都很喜欢,虽然他表现的很嫌弃,但是我可以看出来,他对它很好。昨天,那俩黑白无常的小鬼来找我了。我一个人躲在卫生间哭了很久。出来时,你已经睡着了,我亲了亲你的嘴唇,但是你没有发现。
我的身体开始一点点消失,在我离开的最后一秒,我听见你说“正正,我爱你。”昊昊,我的小孩。我也爱你。

  我一觉醒来觉得头很疼,习惯的摸了摸床边,却发现空荡荡的。我捂住了胸口,觉得那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溜走了。

  我站在房间里有些迷茫,后来我问了很多人,以前和我住一起的是谁。可是他们都说我一个人住。我有的不敢相信。可是又不得不相信。

  环境带给我的失落感使我离开了公司,听妈咪的话去了美国读书。我已经二十二岁了,背书的时候多少会吃力。不管还好我很聪明,花了一半的时间就拿到了学士学位。我的人生开始一点点变得更好,只是有时候觉得心脏好痛。仿佛有谁从里面偷走了什么东西,而且是我最重要的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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